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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锤了?国管公积金二套房认房又认贷,别慌!!

日期:2019/4/16 11:06:55 / 人气:

4月12日,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4月15日起(网签日期),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

此消息一出,一生有依小编就收到客户的八方来电“喂,一生有依吗?咋办啊,不让用公积金贷款了?”

表慌!此处公积金新政仅限于国管公积金。跟我们三四线城市的市管公积金不是一个概念哦! 百度一下国管公积金: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纳为国管公积金,区别于市管公积金。

LOOK,跟我们关系不太大哦,但是这也显示出国家收紧住房贷款的趋势! 但是本着对客户负责的原则,一生有依小编觉着很有必要给大家科普一下这当头棒喝的“认房又认贷”吧!!

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 

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登记信息,再买房时,该房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认贷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那么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

认贷指的是看你有几次贷款记录,而不考虑贷款是否还清。 认房又认贷款,就是指贷款买房时,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贷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比如,

1、小聂购买了一套房(为小聂的首套房),是全款买的,没有从银行贷款。(话说,小聂还真是有钱!)

2、小聂贷款买了一套房,贷款已经还清了。

3、小聂贷款买了一套房,目前仍在还房贷。

4、小聂贷款买了一套房,之后又将房子卖掉了。

 

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下,无论小聂属于以上哪种情况,其再次买房,将认定为2套房,按照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执行。

如果小聂全款买了一套房,然后卖掉,其名下已无房且从未有贷款记录,则再买房,即认定为首套房。 当然了,在一些认房又认贷的城市,上述①②④情况虽也认定为二套房,但由于其无贷款或者贷款已经还清,则其再次买房,这套房的首付比例介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之间,即比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高,但比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低。在有些认房又认贷的城市,上述①②③④种情况,则全部按照二套房首付比例执行。具体要看各个城市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所以,听了一生有依小编从房产天下科普来的知识,是不是对认房认贷有了清晰的理解??不再慌了?

玩笑玩笑,房姐小聂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有住房公积金相关咨询,还记得打电话或加微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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