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最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审核
日期:2017/11/8 11:08:14 / 人气: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审核
1、申领条件
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非打架斗殴、违法犯罪死亡且有供养直系亲属的。
2、审核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与死亡失业职工关系证明;③死亡职工的失业登记证;④死亡证明。
3、审核程序
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表》并签字。失业保险科科室负责人对初审提报的以下材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核:①《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表》;②本人身份证明;③与死亡失业职工关系证明;④死亡职工的失业登记证;⑤死亡证明。经复审合格后,提出科室审核意见并签字,将以上材料报分管局长审批。分管局长审批后,对符合规定的按照有关在职职工的规定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每人1000元,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工作人员按照审批的金额,打印支付凭证,转基金财务科按程序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财政拨付资金后,由基金财务科将资金拨付到就业办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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