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利好政策,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提高
日期:2017/11/23 16:19:57 / 人气:
近日,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80元提高至1030元。这是我市连续第十一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已由2006年平均242.6元/月/人提高到1030元/月/人,增加了3.2倍。
文件要求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区要认真执行调整后的标准,严格待遇审核和支付程序,及时把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到职工手中,切实保障每位失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哪些人可以领取呢?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上一篇:社保卡要全面取代医疗卡了!! 下一篇 >>:春风送岗,“职”等你来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相关内容 Related
- 浙江高速温州发展有限公司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