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缴纳五险,您可以单工伤呀!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不以营利为保险目的,它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是在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负伤、致残、死亡后、对受害者或其遗属提供的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但是由于各地政府的政策不同,很多地区并不能单独办理单工伤,只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同时缴纳,统称五险。
现实中很多企业的员工中有部分农民工和临时工,如果缴纳五险则增加了企业和员工的缴费成本;同时缴费年限的限制和需要扣除员工缴纳部分的社保金,所以很多农民工和临时工并不想缴纳五险。如果不缴纳工伤社保险则会提高企业的经营风险,为了规避风险企业会想办法办理商业险种。由于商业险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存在赔付额度限制、索赔难等问题。
为了帮助这样的企业解决后果之忧,温州一生有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利用覆盖全省的网络优势推出了覆盖浙江省的单工伤办理业务。
哪些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益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一生有依 代理工伤保险业务
1、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客户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2、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客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3、根据客户提供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缴费工资基数测算参保单位所需缴纳工伤保险费金额;
4、根据客户提供的单位和参保职工基本情况信息,进行增减、变更等相关操作,并按相应规定填写相关报表,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负责填写社会保险月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准确认;
6、协助客户办理工伤认定和因工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7、负责参保职工工伤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手续;
8、协助客户办理与工伤保险有关的其它事宜。